一、案例简介
2012年4月,消费者黄女士保险意识很强,主动亲访保险公司服务网点,表示想投保一款重疾产品。通过保险公司服务人员的介绍,黄女士觉得重疾险比较符合自身的需求,于是当即购买了一款性价比较高的重疾险,缴费期20年,保额20万。
2017年黄女士结婚换房,从小城镇搬到了大城市,更换了手机号码,旧的银行账户也不再使用了,渐渐忘记了自己2012年购买的保单是否有成功续费。由于黄女士换了银行账户和手机号码,保单的续期保费一直扣费失败,因留存的电话号码停机保险公司服务人员也无法联系上黄女士,保单因长期没有缴费变成失效状态,保单效力中止。
可意外和疾病总是不期而遇,2019年黄女士在单位体检时发现自己不幸患上了乳腺癌,这时候她突然想起自己2012年买的重疾险,但是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才知道保单将近2年没有缴纳续期保费,合同已经失效,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得知是因为自己手机号码更换及银行账户停用,没有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无法收到保险公司缴费提醒的电话和信息导致保单失效时,黄女士非常懊恼,而且由于现在身体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无法正常办理复效。
二、案例分析
本案中,黄女士因为自己的疏忽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联系方式和更改续期扣费账户,导致保单失效无法理赔,另外身患重疾的情况无法有效复效,最后只能申请退保,或者等病情稳定完全康复后,向保险公司申请除外承保。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按时缴纳保现费,维持保单有效,是投保人的义务。为了防止保单失效,消费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每年定期做一次保单检查:查看保单续期缴费时间、缴费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地址是否有变更,是否已经联系保险公司变更信息等等。
2.提前做好缴费准备:保单到期缴费前务必在授权的银行账户内准备好足额的保险费,对于保险金额较大的,需要提前做好资金规划,确保保费准时缴纳。
3.留意保险公司提醒:一般保险公司在缴费到期时都会提醒消费者,如续费时间、扣费失败等,请留意扣费提醒,对于账户异常问题及时更新处理。
三、风险提示
1.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评估长期持续缴费的能力,按照保险公司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费,避免保单失效造成失去保险保障和资金受损的风险。
2.很多人身保险可能会伴随人的一生,交费期长,所以在投保保险时一定要向保险公司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且重要信息变更后应当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进行保全变更申请,避免自身权益受到影响。
3.如果未能在保单宽限期内缴纳续期保费,造成保单效力中止,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保单复效需保险公司会进行核保,只有符合续保条件的方可继续缴费,不符合续保条件的,保险公司会做出拒保、加费、责任免除等决定。